政府信息公开

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燕郊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公开信息归类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平衡,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

2021年,燕郊高新区管委会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制度,狠抓责任落实,提高工作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推动重点领域工作政务公开。坚持重点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步进行、互相促进,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公开年度规划计划等社会重点关注内容,坚持做到从行政决策到结果的全公开。二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探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信息,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及时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