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促进和招商合作局
负责省、市、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申报、管理重点建设项目;负责推动重大签约项目的履约、落地建设;负责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项目的对接洽谈工作;按要求做好央企对接相关工作;负责制定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招商活动的组织、洽谈、协调、服务工作,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推介和落实工作;负责客商联络沟通、接待工作;负责投资环境的宣传;负责创业孵化中心工作,完善孵化服务平台建设。
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
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调节经济运行,制定产业规划;负责引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发展改革系统债券、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负责第二、三产业非农统计工作,向党工委、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负责拟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实施和管理;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等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及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的培育、申报和管理;负责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外国专家人才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负责科技部门对高新区的考核工作;负责落实经济管理部门工作;负责经济指标监控、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负责为驻区企业提供协调服务保障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企业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就业创业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开发区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开发区行政体制改革,推行协调高效的管理方式。
财政金融局
拟定、实施高新区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宏观经济调控;负责财政管理,起草、实施财政管理政策性文件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负责本级年度预决算方案的起草、报批、执行;负责本级财政支出业务,管理本级财政国库业务;负责本级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彩票基金、财政票据管理;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本级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本级国内外政府债务、本级各项产业引导投资基金管理;协调金融机构为区内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搭建银企合作平台;推动金融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高新区产业特色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制定和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为企业上市提供政策咨询、辅导培训等服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金融风险;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和公众金融意识。
党政办公室
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要会议记录和纪要编发,中心组理论学习;负责文件收发、文印、文书、档案及印章管理;负责保密工作;负责法务工作;负责外事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门户网站管理;负责区域内重点工作督导检查;负责宣传策划、舆情监测及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工会、妇联、团委等群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矿产资源管理;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住房建设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建设领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推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推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落实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及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计量规则工作;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收集工程材料、人工、机械设备使用等市场价格信息;统筹做好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统筹做好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规定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和推动建筑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发展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市更新、开发工作的组织实施。
城市综合管理局
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统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与发展;统筹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国有土地范围内城乡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生态环境管理等相关工作;统筹做好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行为的相关工作;统筹做好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共场地等行为的相关工作;统筹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工作;统筹做好临时占用道路审批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规划、城市亮化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户外广告和张贴张挂宣传品的审批、监督和管理,行使户外广告业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审批权;统筹做好大气污染方面关于露天烧烤、渣土运输的相关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各类监控、交办、协调和处置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负责供电、供水、通讯、邮政、公交、公共照明等公用事业的协调管理;负责排水、污水治理、域内河道沟渠管理;负责市政道路设施养护;负责落实燃气和供热行业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编制燃气、供热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燃气、供热应急预案,燃气、供热运行保障管理;负责编制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园林绿化成果普查和统计,绿化建设项目质量标准制定,参与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植树造林、节点绿化、更新补植、区属公园管理;负责制定园林绿化养护的质量等级、定额标准,检查考核绿化养护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基础产业各类项目的谋划、设计和组织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实施和管理。
应急管理局
负责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区内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行政审批局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负责企业和社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各类规划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负责高新区规划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土地、建设等方面的审批工作;负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入驻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社会发展局
负责制定教育体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医疗保障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协调教育体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医疗保障等相关工作,联系市委巡察办、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联系协调燕郊镇、高楼镇、迎宾街道、行宫街道、燕顺路街道、康城街道;负责退役军人事务;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统战、民族、宗教相关工作;联系协调医疗、卫生、文化、教体单位和协会等社会组织,联系中省直单位和大专院校;负责国防动员工作。
综合治理办公室
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受理、转办、督办、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解决信访案件,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负责与各级公、检、法、司和信访等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社会治理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
三河经开区管理办公室(三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三河经开区工作;负责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数据、指标及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究,向党工委、管委会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矛盾,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冀公网安备 13108202000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