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中心
负责制定全区招商引资计划,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项目和招商政策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客商的咨询、接待、洽谈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建设招商信息平台;负责区内产业园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创业孵化中心
负责为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供孵化场地、资金支持、创业辅导、企业诊断、技术产权交易、人才培训及对外合作交流等综合性配套服务;负责入孵企业的引进和后续服务工作;负责完善孵化服务平台建设,为区内科技企业提供增值服务。
宣传策划中心
负责全区对外宣传、形象宣传、项目包装、活动策划、舆情监测及新闻发布工作;负责门户网站运营维护管理。
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负责高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基础产业各类项目的谋划、设计和组织工作;负责各类工程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多渠道融合资金;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运营管理;对区内重点实业项目开展投融资业务和合作。
开发建设投资公司
负责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开发建设、经营服务;负责新农村建设、旧城改造开发建设投资;负责自有房屋经营;负责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的研究及相关信息咨询。
机场建设处
负责三河通用机场建设工作。
综合办公室
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要会议记录和纪要编发,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文件收发、文印、文书、档案及印章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保密工作;负责法务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信息网络及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值班工作,综合情况的上传下达和信息反馈工作,机关接待、会议活动组织工作,外事工作;负责内部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党建办公室
负责高新区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指导、检查辖区内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联系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联系协调区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单位和协会等社会组织,联系中省直单位和大专院校。
督察专员办公室
负责工管委决策部署的督察检查;负责重点工作的专项督察。
群众工作中心
负责综合分析全区信访形势及信访工作状况,及时向党工委、管委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负责群众热线日常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查办信访案件;参与组织、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参与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高新区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人力资源管理局
负责订立人才工作目标,建设、管理全区人才数据库;负责相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载体管理工作;组织全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人才引进、外埠职工进区户口迁入申报、劳动人事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建设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负责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和社会失业人员、企业富余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企业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用工备案制度,监督管理全区劳务派遣单位;负责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政策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职工权益保护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负责高新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执行高新区薪酬制度;负责人事工作。
财政金融保障局
负责汇总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预算调整草案,办理年度预算调剂事项,公开预算、决算;负责管理职工个人薪酬;负责管理财政资金及现有银行账户;负责办理财务收支;负责协税促收;负责办理重点建设项目预算评审业务、预算变更及洽商业务、结算审核业务、资金支付业务;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管委下属、实行独立财务核算的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工作。
科技和产业服务局
负责拟定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重大专项计划、成果转化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实施和管理;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认定和复检工作;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创新体系及平台建设的培育、申报和管理;负责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对接国家、省、市科技部门,承担考核认定工作;负责全区企业日常联系走访解困工作;负责各区中园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联系驻区各金融单位,协调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负责对接省、市相关经济管理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各项经济指标监控、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投资服务局
负责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项目开工协调促进工作;负责外资企业年报和服务工作;负责实际利用外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服务外包、军民融合、楼宇经济等产业发展推进工作。
战略研究中心
负责全区发展战略研究;负责产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计划研究;负责涉企、惠企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协调指导落实。
国土规划局
负责制定并上报高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执行市政府分解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和补充耕地计划;负责土地转用和征收征用审查上报;参与燕郊高楼两镇土地征收补偿工作;负责转用、征收、供应土地的批后监管;负责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审查上报;负责转用、征收、供应土地的政府信息公开和征地拆迁补偿及供应引发的信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负责土地勘测定界和地籍档案信息的查询工作;负责高新区各类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组织编制、评审、报批、调整和执行监管工作;负责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规划设计条件、自有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提出工作。
住房建设局
负责建筑市场相关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工作;负责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及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直接发包备案;负责报建工程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监理备案工作;负责具有合法报建手续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农民工工资清欠、扬尘治理、竣工备案及建筑工程相关责任主体市场行为监督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负责施工设备入区备案;负责施工主体资格条件审查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负责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综合执法局
负责内部工作督察和案件督办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中各类涉法问题的答复、答辩、应诉、听证主持等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市容市貌、背街小巷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及日常巡查工作;负责对违反城市规划进行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公安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两侧人行道及公共场地行为的治理工作;负责渣土车管理、小广告治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各类监控、交办、协调和处置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
应急管理局
负责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规上限上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企业完成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和安全条件审查及安全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区内各部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高新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统筹区内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负责协调区内各部门消防检查、火灾预防等工作;负责区内事故接报、统计并配合上级部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市政园林管理局
负责区内供电、供水、通讯、邮政、公交、公共照明等公用事业的协调管理;负责排水、污水治理、市政道路设施养护;负责按照上级要求抓好域内河道沟渠管理;负责燃气、供热运行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园林绿化成果普查和统计;负责绿化建设项目质量标准制定,参与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植树造林、节点绿化、更新补植、区属公园管理;负责制定园林绿化养护的质量等级、定额标准,检查考核绿化养护工作。
行政审批局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负责企业和社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各类规划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负责高新区规划审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土地、建设等方面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规范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燕郊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入驻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