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燕郊高新区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燕区管字〔2021〕26号)有关规定,对拟认定瞪羚企业进行了评审,经审查,13家企业符合瞪羚企业认定条件,现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燕郊高新区管委会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燕郊高新区科技和产业服务局522室
联 系 人:李静阳 郭乙丽
联系方式:0316-3320249
附件: 燕郊高新区2021年拟认定瞪羚企业名单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