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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1-05-12  访问次数:2247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发展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包含燕郊镇与高楼镇两镇行政区范围共184平方公里,共92个行政村。

规划期限: 2020年至2035年,近期目标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总体定位:人文魅力与生态宜居的典范城市,新型消费与田园体验的样板地区,协同创新与共享服务的核心平台。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强 ;     联系电话:0316-3311971

邮箱:gtkjghk213@163.com     地址:三河市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宫东大街1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廊坊市绿杉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全有 ;      联系电话:13803220770

邮箱:lflshb@163.com ;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丽景路81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具体意见通过填写并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反馈,《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具体链接如下,并按照公众意见表的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组织实施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和生态环境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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