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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体制内公开招聘部分一般岗位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12  访问次数:14307

根据《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岗位聘任实施方案》规定及部门岗位员额设置要求,经研究,燕郊高新区管委会面向三河市体制内招聘部分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面向三河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名一般专业岗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三河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4.具有履行聘任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完成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二)岗位任职资格

1.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69年8月10日后出生);

2、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3.招聘岗位及员额详见附件1《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三河市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员额汇总表》。

三、岗位招聘方式

本次拟聘的一般专业岗位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招聘,即个人自愿选报岗位志愿报名,招聘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者进行研究后遴选。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0年8月12日,在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告栏及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申报人明确1个志愿岗位,现场提报《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三河市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其他要求资料。现场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8:30-16:00。

2、报名地点: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楼小会议室。

3、提交材料:竞聘者前往高新区门户网站下载《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三河市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报名后无修改机会。报名现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三河市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诚信承诺书》(打印后本人签字并捺手印),见附件3。

(三)一般专业岗位双向选择

2020年8月14日8:30-11:30,在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楼中会议室进行部门一般专业岗位遴选。工作人员将各部门一般专业岗位报名资料提交给聘任部门正职,聘任部门领导班子针对岗位报名情况,集中研究讨论本部门拟聘岗位最合适人选,各岗位遴选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聘人数。工作人员做好拟聘结果统计,并将部门一般专业岗位双向选择拟聘结果报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结果名单。

(四)拟聘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自然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置;若无异议,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名单,形成聘任决议。

(五)签订协议。由党工委、管委会组织签订聘用协议。

五、聘任组织实施和纪律要求

1、部门一般专业岗位聘任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严肃聘任工作纪律,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坚守秘密,公正守纪,不得徇私舞弊。竞聘者必须严格遵守聘任各项规定和程序,如实填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考场作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抵触、阻挠或破坏聘任工作的开展,否则,将被直接取消竞聘资格,并予以违纪违规处理等。

六、其它有关事项

1、实行岗位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满,聘任职务自行免除,根据聘期考核结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重新聘任。

2、特殊优秀的人才,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后,可破格提拔。

3、本细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16-3320306

受理单位:高新区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316-3312595

受理单位:高新区纪工委

 

附件1:《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三河市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员额汇总表》

附件2:《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三河市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高新区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

附件1:燕郊高新区面向三河市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员额汇总表.xlsx
附件2:燕郊高新区面向三河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行政、事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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