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编制防震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区内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