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制定并上报高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参与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执行市政府分解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和补充耕地计划;负责土地转用和征收征用审查上报;参与燕郊高楼两镇土地征收补偿工作;负责转用、征收、供应土地的批后监管;负责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审查上报;负责转用、征收、供应土地的政府信息公开和征地拆迁补偿及供应引发的信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负责土地勘测定界和地籍档案信息的查询工作;负责高新区各类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组织编制、评审、报批、调整和执行监管工作;负责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规划设计条件、自有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提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