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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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生活垃圾处理费 | ||
内容 | 请问在物业收取物业费用中已包含垃圾清理费用的情况下,综合执法局还在要额外向市民收取垃圾处理费是合理的吗,这笔费用具体是什么用途。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编号 | LM20231009223 | 提交时间 | 2023-10-09 16:45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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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结束 | ||
答复内容 | 反映问题中提到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向单位或个人征收的,用于将城乡规划建设的垃圾站(包括生活区内垃圾站及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提供的临时垃圾设施)的零散垃圾收集并运输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处理地,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过程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含装卸)和处置的费用。楼房居民缴纳的物业费中是不包含垃圾处理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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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附件 | ||
答复机构 | 燕郊高新区管委会 | 答复时间 | 2023-10-10 09:39 |